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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行”)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5月 30日上午9:00召开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安路24号(海龙路与梅岭西路交叉口)海林山庄3楼阶梯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会对象

  (一)截至2016年5月6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会议事项

  1.通报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通报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3.通报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2015年履职评价的报告;

  4.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财务决算和2016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7.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5年股东认购不良资产净回收额分配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发行青岛农商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并向董事会转授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免去余川先生青岛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补选青岛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每天9:00—11:45;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东路109号610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至登记地点现场或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手续复印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00—8:45。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未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办理登记手续所需各项资料办理相关参会手续。

  (三)本公告发布地点:《青岛日报》及本行网站:www.qrcb.com.cn。

  (四)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2-85933757,85933798

  传真电话:0532-85933800

  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09号610室(邮编:266061)

  (五)如有需要,本行代为安排住宿,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