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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份分红的公告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总股本5,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4年度股东红利,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股东分红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本次分红派息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

   2、派发对象为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

  3、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直接转入股东分红账户。

  4、自然人股东红利所得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20%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自行申报。

  5、股息发放日为2015年5月25日。

  6、为确保股息及时、安全入账,根据本行核心系统股金分红设置规则,在25日股息成功发放后,股息需在分红账户自动进行圈存处理, 27日24时后方可支取或使用。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