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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银行房抵贷业务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农商银行房抵贷业务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GZD-250904

  2.项目名称:青岛农商银行房抵贷业务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入围项目

  3.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6家单位为青岛农商银行提供房抵贷业务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项目预算:

授信金额

费用标准

100万元以内

0.06%

100-200万元(含)

0.05%

200-500万元(含)

0.03%

500-1000万元(含)

0.02%

1000-9000万元

0.01%

出具执行证书

0.15%

单笔最低500元、封顶1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等;

  5.4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查、要求补充及做出相应决定的权力。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青岛农商银行官网(www.qrcb.com.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7.3方式:

  (1)投标人通过现场形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经营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通过网上形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经营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由授权代表获取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sdygzdzb@163.com),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农商财富大厦415会议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农商财富大厦415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11.1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2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11.3电子信箱:sdygzdzb@163.com

  11.4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瑜

  11.5电    话:0532-67773697

  11.6银行账户: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1.7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人民路分理处

  11.8银行账号:2060008094205000011767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