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小讲堂】一分钟了解“存款保险”制度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消费者存款的安全。我国存款保险条例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二、哪些机构受存款保险保障
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受到保障。外资法人银行业受到保障,但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
三、哪些存款受到保障
被保障存款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和其他单位存款,而且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四、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存款人需要申请存款保险吗?
不需要,只要在正规银行存款,都会受到存款保障。
六、如何判断某家金融机构是不是受到存款保险保障?
一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网站上会定期公布名单。二是可以看这家银行的网点有没有存款保险标识,有的话就说明这家银行的存款受到保障。
七、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八、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施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施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